活性炭对废水的深度处理,是指在废水处理系统中,通过前期的沉淀池、滤池等简单的预处理之后,仍达不到很好的处理效果,而采用优质活性炭所进行的进一步有效处理。
废水处理系统中最一般性的方法是由排除杂物的过滤网、分离下水中夹带的泥沙的沉淀池、除去浮游生物的初级沉淀池,以及通过微生物对BOD之类有机物质进行好气性氧化的活性污泥处理所构成的。以前曾经把到初级沉淀池为止的处理称作一次处理,把进行到活性污泥处理为止的处理称作二次处理,把进一步进行净化的下序称作三次处理或者高度处理。
利用活性炭的高度处理法也称为深度处理,用于以除去可溶性有机物质为目的的活性污泥处理过的水的后续处理工序之中。活性炭在废水高度处理中,用得最普遍的是吸附除去下水的处理水中残留的微量有机物质的工序。由于在活性污泥处理过的水中,通常含有呈SS(悬浮固体物质)形式的5~20mg/L左右的浮游物质,所以在活性炭处理之前,需要有凝聚沉淀、砂滤(有时也可以仅有砂滤)这种前处理设备。
再则,为了除去细菌及溶解着的无机物质等,可以根据备种备样的水质要求,在活性炭处理以后,使用UF(超滤)及RO(逆渗透)等膜处理工序。考虑到活性炭吸附性质,一般建议选用椰子壳活性炭或煤质原料生产的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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